海底機 | 防水相機出租,旅遊用品出租

租借須知


1.出租物品採預約制,各地區設備配置數量有限,需預約成功後,才會配送商品,現場不一定有現貨,請先與客服預約成功後在前往,避免白跑一趟

2.商品庫存預設值皆設為1,若需2件以上,下單時可在備註欄註明,實際庫存需由客服查詢確認後回覆

3.加租配件需搭配相機加租,沒有單租配件,一台相機每樣限租2件 ex.加租水母衣2件、蛙鞋2雙、記憶卡2張

4.防水設備請勿在40度C以上熱水中使用 ex.泡溫泉

5.宅配以標準配件為主,部分體積較大的加租配件,不提供宅配,ex. 蛙鞋、270公分自拍棒、一般腳架

6.宅配寄回時,請使用原本紙箱(或同尺寸),若使用超過原尺寸紙箱寄回,超過部分需補運費差價

7.租用設備請參照使用及注意事項,若因承租人使用導致損壞或未善盡保管責任,須承擔賠償責任,租用物品取件(或出貨)後,不得因非屬影響物品主體功能之因素(EX:外觀新舊、色差...),要求取消預約或退貨。

8.預約後,取件前5天以上告知取消,不收任何費用,若5天內或臨時取消(包含天候或其他因素),須收手續費200元,若已經寄出需再補來回運費200元

9.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無法提供原預約之商品(EX:天災、天候、或其他因素致使前承租人逾期歸還,或是物品損壞來不及修復..等),會提前告知,提供現有可租借物品替代,預約人亦可選擇不承租或取消預約,若已線上付款可全額退費。

10.承租人若因行程變更或其他因素需延後歸還,請先前告知人員,以方便協調後續已預約之客人。逾期租金仍需依實際歸還日期按日計算,不適用長天期之優惠

11.取件時,需出示承租人本人身份證件(本國籍),證件影本可加註只限相機租用,方便客人租借不收押金,若有疑慮或不留證件資料者,可依商品等值八成現金當押金,若設備不歸還或遇詐騙需報案處理

12.承租之設備需搭配賣場之配件使用,若有其他自備之配件,取件時可攜帶至現場先自行確認是否可適用

13.若去雪地或低溫國家,低溫下電池消耗會較快,相機及電池可先放在外套內側,要用時再拿出來,避免長時間在0度低溫下,電池冰凍後無法使用

14.Gopro Quik app手機下載,較舊手機已不支援Quik下載(ex. android 10版本以下),部分手機可能有不相容情形,目前較常遇到手機有:OPPO, iphone舊版本,承租前手機可先自行下載APP,確認是否可適用

15.Gopro連續錄影約30分鐘會有過熱保護(出現警示並自動關機)在高溫環境下使用及裝上防水殼密封請況下,警示會提前出現,需等相機降溫後再繼續使用

16.相機使用前,請先試拍及試錄,選擇所需之檔案格式,將記憶卡資料先儲存至家中設備,確保設備與記憶卡無相容性問題,電腦移除記憶卡時,請先在抽取式硬碟執行退出,避免不當移除,造成記憶卡資料損壞

17.電池快沒電時,請更換電池,避免錄影到一半沒電,造成不正常關機,容易導致記憶卡資料損壞

18.相機或記憶卡內之資料,由承租人自行使用儲存,若有任何資料儲存異常、遺失或損壞,店家不負責任何資料處理、轉移或保存亦無賠償責任

19.出國或出遊時,因身邊無電腦可儲存記憶卡中資料,建議可多帶一張記憶卡當緊急備用

20.設備歸還時,若缺少配件需先收押金,缺少配件按日計費,等歸還後再從押金扣除

21.宅配收件請寄住家或其他本人可簽收地點,請勿寄到民宿或飯店,包裹若遺失,承租人需負賠償責任

22.承租人需年滿二十歲方得承租,設備依網站公告之租借流程及標示內容出貨,若有異議,店家有取消預約或不交易之權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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